作者序(简体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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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加入阿里巴巴,是我第一次那麼近距離地接觸互聯網。我曾經讀過很多有關互聯網的書,但對互聯網形成真正的認識還是在2008年加入阿里巴巴之後。我想因為有了阿里巴巴等有影響力的公司,我們有了空前的實踐經驗。互聯網會進化成什麼樣,中國應該有自己的獨立思考。

2013年11月,在飛往臺北的飛機上,我順手翻閱了11月25日的那期《時代週刊》(Time),裡面有傑克裡·克魯傑(Jeffrey Kluger)的一篇文章——《發明的火花》(The Spark of Invention)。文章的內容談不上有多精彩,但裡邊有兩個觀點還是很有意思的,一是提到歷史上三個最重要的發明是輪子、電和互聯網:電和輪子本身都沒什麼用處,但沒有電就不會有電視機、電冰箱、電腦等,輪子如果不是成為自行車、汽車、火車甚至飛機的一部分也沒有單獨存在的價值,互聯網也是一樣;二是調查發現全球84%的人認為今天是發明的最好時代。曾經有傳言稱1899年美國專利局的局長查爾斯·H.迪爾(Charles H. Duell)曾說,“能被髮明的東西都已經被髮明瞭”,並寫信給當時的美國總統要求關閉專利局。這個傳言從來沒有被證實過,但是否從側面反映了當時大眾的心態?相比之下,今天的大眾是自信還是盲目?如果我們認同有了電才有所有帶電的發明,有了輪子才有後來所有帶輪子的發明,我們更應該相信剛剛到來的在線時代會為我們帶來更多的發明。

根據《周禮·冬官考工記》的描述:“車人為車,柯長三尺,博三寸,厚一寸有半,五分其長,以其一為之首。轂長半柯,其圍一柯有半。輻長一柯有半,其博三寸,厚三之一。”從文中對輪子的要求,我們可以看出輪子對車的意義,它是車輛適應不同路況的重要基礎。無獨有偶,1975年在貴州省興義市萬屯鎮出土的東漢銅製軺(雙轅單馬的小馬車),也是輪大而車轂小,比較適合當時雲貴之間的5尺道路。讀到這些故事,我覺得“不要重新發明輪子”這句話是否可以重新理解為:輪子為這個世界創造了更多發明的機會。同樣,我們今天也不需要重新發明互聯網,熱鬧的物聯網、車聯網等還是互聯網的一部分,這也是為什麼我慢慢明白了移動互聯網還是互聯網。我曾經和人開玩笑說,谷歌能搜索的所謂互聯網,只不過是新聞和出版物網站。在線世界比谷歌呈現給我們的要大得多。

同樣,你周圍的人也會讓你生活的世界變得更大。特別要提到的是,我的很多想法和觀點,得益於與不同人的談話和討論。很幸運能碰上這些亦師亦友的好人。也要特別感謝潘越飛、李靜怡、劉江、劉湘明、張宇婷、李佳師、郭雪梅、周國輝、徐俊、李倩、吳以四、吳磊、陳志剛等許多和我交談過的朋友,他們的創造力和對互聯網的憧憬讓我的一些普通想法有了不同的視角,也感謝他們讓我在本書中使用他們採訪我的內容。

美國著名建築學家路易斯·康(Louis Kahn,1901—1974)說過一句話:“這個世界永遠不會需要貝多芬第五交響曲,直到貝多芬創作了它。現在我們離開它無法生活。”進入在線時代,我們面臨更多的未知,如果只有一件事是已知的話,那就是我們會創造出更多的、人們離開了它就無法生活的東西。

我們很幸運,生活在一個創造決定未來的時代。但創造能否決定未來取決於我們的信念和堅持,堅持相信的,相信堅持的。

 

王堅

2016年4月於雲棲小鎮